“机动车检验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以法定形式确立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制度,并按照车辆用途、类型和使用年限等特点,规定了不同的检验周期。随着私家车数量的迅猛增长,近年来审车难成为一个问题。”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记者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获悉,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安顺市长陈训华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取消七座以下私家车年检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建议》认为,机动车都是经过严格的出厂检验以后才流入市场的,包括对汽车的安全性能等都作了严格的检测。大多数私家车车主,都会考虑自身及家人朋友的安全,不但常做汽车保养,且稍有问题都会自行修理,不会等到该年检的时候才去理会这些安全隐患。陈训华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巩固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的改革成果,直至取消非营运轿车的年检。我的车,我做主,建议取消小汽车强制年审。
二是取消“捆绑式年检”。通过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全可以督促车主及时处理违章记录,不必将交通违章记录的处理与年检挂钩。对于“搭车”收费的,更应该及时清理。
三是保养可以代替年检。大部分私家车每行驶5000-10000公里都要进行一次保养,其中的保养项目中,很多项目都是针对汽车安全性进行检测与保养,如果车主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那么安全性可以足够保障。
事实上,这并不是全国两会代表委员首次建议取消私家小汽车年检。2014年和2016年,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就曾提交提案,建议取消7座以下私家车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