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首次处罚机动车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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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环境保护部通报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严惩生产超标机动车和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行为,两家车企被罚款逾3877万元。同时要求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惩生产超标机动车和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行为。

对车企开出的首张罚单

这是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后,环保部对汽车生产企业开出的第一单行政处罚,涉及处罚金额巨大。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表示,这将对同类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强烈震慑作用,“机动车污染防治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措施,继工业污染源治理‘散乱污’整治等措施后,环保部今年将加大力度管控机动车污染,在全国开展机动车和油品监督检查”。两个案件作为十九大之后环境保护部首次处罚的案件具有示范效应,对同类环境违法行为将起到强烈震慑作用。

打击污染绝不手软

大气污染防治法赋予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检查的法定职权。

环保部根据在用车环保定期检验、路检路查超标车辆统计数据和相关车辆生产企业信息公开情况,以及行业、市场反映的突出问题,成立了柴油车打假专项工作组,组织开展柴油车打假专项行动。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8台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超过排放标准;生产的318台重型柴油货车的OBD系统功能性检测不合格,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环境保护部责令凯马公司改正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786.80元,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514559.52元,罚没款合计527346.32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环境保护部责令凯马公司针对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718194.05元,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30496562.52元,罚没款合计31214756.57元。以上各项罚没款共计31742102.89元。

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09辆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环境保护部责令唐骏欧铃公司改正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2502.48元,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6923815.16元,罚没款共计7036317.64元。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环境保护部对上述两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直接实施行政处罚,对两家机动车生产企业开出上千万的巨额罚单,表明了环保部对违法排污的“零容忍”态度。此举为2018年在全国开展机动车和油品监督检查打下了坚实基础,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

大气污染防治将重点关注柴油车污染

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表示,柴油车不同于私家车,是一种生产资料,多拉货多挣钱。这就决定了它要价格便宜,运行成本要低,要高强度地使用。在我国,自主品牌为主的柴油车行业,低价竞争现象很明显,能省钱就省钱,运行时保养也经常被忽视,排放超标情况很严重。

“柴油车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是大气污染防治要关注的一个关键环节。”丁焰说,重型柴油车保有量占机动车保有量不足10%,但氮氧化物排放占移动源60%—70%,颗粒物排放达90%以上。年检时,汽油车一次上线合格率能达80%—90%,柴油车只有50%—60%。路检时,大货车合格率也仅有一半左右。

经过近些年的治理,生产销售假国Ⅳ的现象得到杜绝,污染控制装置已经能够安装到车辆上,但却出现新的问题——OBD系统作假。“这在行业内甚至是‘公开的秘密’。”丁焰说。

OBD系统能够从发动机运行状况随时监控汽车是否尾气超标,一旦超标,会马上发出警示,故障灯或检查发动机警告灯亮,同时将故障信息存入存储器。OBD系统属于污染控制装置,是监控车辆是否达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控制车辆达标排放的最关键部件。

“篡改软件程序,屏蔽OBD系统,让警告灯永远不会亮,不加车用尿素也能正常行驶,这样节省很多成本。”丁焰说,但污染会很严重,氮氧化物排放超标10到20倍,比被淘汰的黄标车排放还要大。

丁焰表示,把OBD系统造假作为处罚内容,有标志性意义。这也给了公众一个信号,既然花更多成本买了高排放水平的车,那就应该正常去使用,遇到OBD系统造假这种情况,应该去索赔。不要让违法车企既挣了钱,又不承担责任。